近日,邯郸装修网接到了一名业主的无奈反应,他对自家小区物业的管理抱怨满满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跟咱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:
霸道管理惹业主投诉
居住的某小区证照不全有安全隐患。该小区于2013年12月31日完工陆续向业主交房。但一直到现在没有给业主办理正式合同和发票。导致无法办理公积贷款,小孩无法正常入学和取公积金等。当然也没有进行峻工验收和房屋面积实测。到现在业主已大部分入住,房子质量是否合格,面积是否达到都是未知数。
不给正式合同却收高价物业费。该小区并未达到交房要求却向业主交房存在安全隐患和欺诈行为。但从装修就开始向业主收取高价物业费1.2元/平米,另加公共照明费和垃圾清运费。不交的电梯就不让用,进不了家。实际卫生,安保,公共服务都有不到位。
乱扣装修押金。装修押金1000元,只要稍加改动的就不予退还。且只管扣钱其它的不警告不阻止,不查看,是否纠正就不管了。
邯郸装修网:
邯郸装修网了解到,关于装修押金,究竟是怎么规定的?去年,市物价局、市住建局明确规定: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、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。
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,新规正式实施后,新建小区不得收取装修押金,但是由于有的新建小区属于期房,在新规实施前,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方在前期合同中约定需收取装修押金,因此这部分小区可能还在收取这笔费用,按照规定应及时退还。
同时,邯郸装修网还了解到,装修押金和物业费是两码事,物业不允许直接在装修押金中扣除物业费。
对于还在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物业,该工作人员表示,业主可以向价格举报热线投诉,物价部门会及时进行调查,并对违规的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近期,相关部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正在进行专项督查,其中一项就专门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业主、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、保证金,按照以前规定、约定收取的装修押金、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。
所以针对以上行为的发生,邯郸装修网认为,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或者成立业主大会罢免物业,选择适合自己的物业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