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,该消费者在某家居专卖店预交了500元现金,商家承诺交500元后可享受店内优惠活动,若没有合意的商品,则退还预交的现金。后来消费者不想购买,多次到该专卖店要求退还现金,该店负责人均无故不予退还。
接到投诉后,工商执法人员迅速与经营者取得联系,通过了解详细的事情缘由,耐心对商家进行说服教育,并向商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”、第十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”等有关法律法规。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细致讲解,商家当场表示同意与消费者进行电话沟通,将500元预交金全额退还。随后,工商人员通过电话与商家进行确认,现金已全额退还给该消费者。
邯郸装修提醒您:在购买商品时,应仔细核对商品数目质量及对应的优惠和购买条款,切莫因贪图一时优惠而引起争端。在交预付款或办预付卡时,要选择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较好的商家,最好签订书面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使用范围、有效期限、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,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、转让等方面的约定。同时,办理预付金额不宜过多,要根据自己实际需要适量购买,否则承担过多风险。